Wednesday, June 27, 2012

天主教悉梨總教區主教公署 致全體基督徒牧函


天主教悉梨總教區主教公署
致全體基督徒牧函
一男一女的婚姻是愛情與生命的盟約

基督內的親愛弟兄姊妹們:
天主教會維護男女因彼此相愛而終身結合的婚姻是美善的. 在教會內, 婚姻生活是聖事內的恩寵. 男女的結合是天主所制定的, 得到創造者的祝福, 夫婦們獲得幸福的生活, 亦因為他們的相愛而得到養育子女的恩典.
有很多人對婚姻有誤解. 澳洲法律對承認一男一女的婚姻是否是公義的問題, 提出質疑. 如果我們相信婚姻只限一男一女的話, 天主教徒是否岐視對有同性戀者們和有非基督徒應有的行為? 回答這些問題前, 我們需要對婚姻和來源作出反省.
婚姻是自然建制. 正如耶穌所教導我們, “為此,人要離開父親和母親, 依附自己的妻子, 兩人成為一體. (參閱瑪十九:及創二:24) 天主在起初時便有這個計劃. 天主創造人類, 男女為對方而受造, 彼此平等, 但各有不同. 男女身體各異, 不論在體格上, 感情上, 心理上及精神上要彼此相輔相成. 夫妻間天然互補性的力量是從婚姻中結出果實流露出來的.
婚姻除了使二人相愛而得到法律的承認, 也受到法律的保障和支持, 因為政府也承認婚姻對社會有良好貢獻. 家庭如有堅實和快樂的婚姻會為生兒育女擔任獨特的角色, 為子女們提供優良環境, 得到培育和接受教育, 確保社會未來安康發展.
在婚姻生活內, 夫婦間的性愛, 如果願意對生命開放的話, 便會得到滿足感, 而這種感受只能在男女相方的愛情中產生. 子女之能夠成孕及出生是藉著夫婦間親密的愛情. 子女們也會知道他們是誰, 和由誰所生養. 他們都知道有自己的父母親, 也因為他們彼此許諾, 一配定終身, 方才使子女們能來到人間.
任何方式的岐視是不公義的和錯誤的. 以目前對婚姻的看法來說, 並沒有岐視同性婚姻. 當然的, 一男一女的婚姻關係, 和兩位男性或兩位女性的關係是不同的.同性的親密關係可能包括有親密的身體上接觸, 但這種身體上接觸是違反天主對性行為的計劃, 因為不能由這種關係獲得生育子女的恩賜. 男子和女子, 只有在婚姻的愛內和親密的關係時方能成為一體, 而在男女親密關係上才能創造新生命.  所以婚姻是獨特的. 如果將其他性關係等同婚姻看待, 事實上是有欠公允的.
1948 年宣佈《普世人權公約》確認人有婚姻的權利, 但這是一種特殊的權利, 只限一男一女, 藉著對方, 才可完成的婚姻  同性的一對並不是受到剥奪權利, 而是因為他們(她們)不能滿全婚姻的目的.
耶穌召叫我們在人的性慾上要保持貞潔, 包括所有己婚的人在內. 有同性戀傾向的人, 在我們家內或堂區團體之內, 是受到我們愛護的人, 和其他未婚者一樣同受召喚, 在自由的環境中, 以不受個人性慾望控制而成長的人.  很多有同性戀傾向的人, 在堅強的友誼基礎上, 英勇地和慷慨地度貞潔生活, 他們的生活方式是一種忠信的見證, 是教會禮物. 同時也是給社會的恩物, 因為俗世社會總以為性慾是單純的享樂和自我滿足.
有同性戀的男女或那些同性伴侶應受到我的同情, 尊重, 和感受. 但是並不表示我們對他們的生活方式不尊重或否定他們對婚姻觀應享的權利, 有關教會對性慾和婚姻問題的訓導.
同性伴侶如收養子女時一定會牽涉第三者. 因為子女和同性伴侶沒有任何生理上的連係, 所以失去獨特的和同樣重要的父母子女的關係, 特別在感情上, 心理上, 和精神上, 作為父母對子女的應有關係. 同性伴侶, 不論怎樣對收養子女的關愛, 也不能給子女的舐犢情深的愛護. 很不幸地, 我們有很多個案, 由同性伴侶收養的子女不能得到父親或母親的愛護. 蓄意抹殺這個可能性對這些子女們是不公義的.
婚姻與家庭有時會陷於崩潰. 這是極大的不幸, 亦非我們所冀望的. 單親父母, 未能得到配偶的臂助, 而要辛勤獨力撫育子女成人, 希望他們將來有幸福的家庭和持久的婚姻, 和擁有他們的子女.
為每一位公民而言, 同性婚姻一旦立法通將會激進的改變婚姻的意義, 將我國的文化和社會結構改造. 這是說本來用意是消除岐視和不公義, 但事實上適得其反. 
由於公教信仰對婚姻和擬議中的法律有爭議, 天主教教徒的境況會變得脆弱. 教會機構, 例如學校, 慈善機構, 福利團體, 安老服務和領養機關等, 可能受到壓力去承認同性婚姻. 這是我們不能接受的. 教會再次重申我們有權利去生活, 施教,  及公開表達從古以來的猶太化基督徒信仰對有關婚姻的訓導.
一些海外地區己經修訂法例, 或者進行對婚姻在法律上的定義. 此後因此個人、 學校、 教會將受新法的約束. 如果因為信仰, 對婚姻只有一男一女因愛而結合的共同生活, 會受到法律制約和偵查. 這種強行通過的法律, 事實上是違反政教分離的原則. 父母子女的權利受到影響, 因為在學校授課時, 其他同性婚姻應和男女婚姻要同等講授. 有資格的專業人士因此會被認為不適宜擔任公職, 及專業人士因為個人信仰對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而要放棄執業. 任何反對同性婚姻者, 一概以同性戀畏懼症或頑固視之, 其目的不外將他們排除公開辯論的平台. 所以, 我們以真理越辯越明的前提下, 對這些扭曲事實的嘗試, 應該加以對抗.
一男一女的婚姻是一種建制, 由天主特別設立, 作為夫婦幸福生活的源泉, 方能生兒育女, 教養他們成長. 天主教會堅持維護每一個人的權利和得到公正的待遇. 對有同性戀傾向的的人, 包括我們家中或團體中的人, 我們不應作任何不公正, 岐視或不平等待遇. 另一方面我們要尊重婚姻的意義, 慶賀婚姻的美善和尊嚴, 而承認和尊重人性的愛與生命的施予各層面, 是長期保障父母子女的最好方法. 天主教團體捍衛婚姻, 是為了保障賦予生命的婚姻, 從古至今的社會基礎而獻身效命的人們.

                                      佐治、貝爾樞機
                                      梨總主教教區總主教
                                      博狄奧
                                      白德地
                                      金文素理
                                      悉梨總主教區輔理主教

                                      主曆二零一二年
                                      六月十七日 主日